回售触发: 6.68(11.77), -43.26%, 2023.11.21 赎回触发: 12.40(11.77), +5.37%, 2020.05.27 下调触发: 8.59(11.77), -27.05%, 2019.11.21 条目: 触发价(正股价), 触发价/正股价, 起始
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
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项目将在海亮有色智造工业园新建厂区实施,采用海亮自主科研专利技术,设计配置大吨位环保低能耗熔铸炉、联合拉拔机等先进生产设备。本项目软件方面从原材料处理、配料、熔炼、引铸、联合拉伸等工艺参数采用西门子控制微机组建高性能的控制平台,控制系统是以称重配方控制、定量投料控制、炉温水温控制、引铸反推节距控制、拉伸伺服定剪和在线探伤控制等组成的计算机生产过程控制和数据管理为一体的综合自动化模块,具有达到整线设备运行可靠,操作简单而实用,产品质量稳定的生产控制系统。
序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17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 5.72亿 | 5.72亿 |
2 | 年产7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造项目 | 3.28亿 | 3.28亿 |
3 | 扩建年产5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目 | 2.70亿 | 2.04亿 |
4 |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项目(一期) | 5.00亿 | 2.10亿 |
5 | 年产6万吨空调制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11.50亿 | 11.50亿 |
6 | 年产3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 2.10亿 | 2.10亿 |
7 | 补流还贷项目 | 4.25亿 | 4.25亿 |
8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0.31亿 | 0.31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