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的主营业务 SH600163.主板 可融资 沪股通

04月27日: 预计财报发布

价: 4.32 (+2.13%)
估值日期: 今天
PE/扣非PE: 12.40/12.79
市净率PB: 1.38
股息率: 2.31%
ROE: 11.59%
A股市值: 82亿
行业: 电力
净利润同比: -14.66%.23Q3
北上持股: 0.31% 5日0.0%
今年来涨: -1.14%
上市日期: 1998.06

公司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实控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所属省份:福建省 所有制性质:省属国资控股 成立日期:1998.05 员工人数:462
主要业务: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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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概述 - 2023中报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增速稳中向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
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4亿千瓦;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同比增长10.8%。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一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88.6%。上半年,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2940亿元,同比增长60.9%,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8.6%。太阳能发电、核电、风电、火电、水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13.6%、56.1%、34.3%、13.0%和10.6%。
二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09亿千瓦,同比增长98.3%,占新增装机的77%。其中,常规水电新增并网206万千瓦,抽水蓄能330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229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2189万千瓦,海上风电11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784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176万千瓦。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3亿千瓦,达到13.22亿千瓦,同比增长18.2%,历史性超过煤电,约占我国总装机的48.8%,其中,水电装机4.18亿千瓦,风电装机3.89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58亿千瓦,海上风电314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4.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3亿千瓦。
三是风电、核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1733小时,同比降低44小时。分类型看,水电1239小时,同比降低452小时,其中,常规水电1330小时,同比降低498小时;抽水蓄能612小时,同比提高32小时。核电3770小时,同比提高97小时。并网风电1237小时,同比提高83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658小时,同比降低32小时。
四是风电光伏发电量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34万亿千瓦时,其中,全国风电发电量46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全国光伏发电量2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全国生物质发电量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的《国家能源局2023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二)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扎实推进抓项目、保安全、稳运营、促管理等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上半年,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46,813.21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8.85%;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42,257.7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9.18%。
上半年公司福建省区域风电项目发电量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风资源状况不及上年同期,新疆哈密光伏项目发电量同比减少也主要与当地光资源状况有关。因发电量、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41.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9%;利润总额41,17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40.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33%。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精细运营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激活电力保供内生潜能,一是加大技改检修力度,加强巡检保养工作,着力抓好设备关键指标实时监控和机组故障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发电问题,保障设备可靠运行,减少机组故障率、“非停”次数,促进机组多发满发。二是继续推进同质项目集中采办工作,建立单一来源采办清单,加强各项目公司协同合作,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2、多方发力获取资源
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全力以赴提升资源获取能力,在福建省内外有序推进项目开拓,力争打开光伏、风电等项目开发新局面。上半年,为做好福建省对口援藏工作,深化闽昌两地清洁能源开发合作,公司与昌都市康电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缙云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西藏昌都市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目前,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参加竞配,已中标金沙江上游70万千瓦光伏项目。
3、凝心聚力打造标杆
一是扎实推进总部管理体系与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对标一流企业为切入点,实施各个领域提质增效,获评省国资系统“管理提升标杆企业”。二是深入开展组织优化工作,释放组织效能,试点财务中心、省级集控中心建设,逐步推进场站车间化管理、压缩管理层级,不断激发各层级活力。
4、全面夯实安全基础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底线、压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三、风险因素
1、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目前,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已全面平价上网,若单位发电成本未能同步下降,新项目的收益率将会降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2023年上半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正在持续推动中,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延续稳步增长态势,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6,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持续提高,可能存在上网电价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在福建、黑龙江、新疆地区发电项目的部分电量均需参与市场化交易,造成此部分电量上网电价低于批复电价。2023年上半年,公司权属各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68,080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47.86%。若公司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进一步加大,将导致平均售电单价下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总结分析福建、黑龙江、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同时积极储备优质平价项目资源,在确保投资收益的基础上加大新项目开发力度,多措并举降低电价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一直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尽管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依然存在。
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仍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三个风电项目平均限电率6.76%,限电损失电量1,018万千瓦时;在哈密地区的红星二场光伏一电站限电率3.88%,限电损失电量65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另一方面,国家也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预计国家将会更大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风险
目前,我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因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自于从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国家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不断滞后。若此情况得不到改善,将会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0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的计算方式。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对于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政策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存在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甚至无绿证交易,项目收益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已有部分早期投产风电项目电价补贴到限。
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达到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同时,国家为实现“双碳”目标,设计了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证交易等制度,继续支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相关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公司将密切跟踪碳排放权交易、绿证交易、电力现货市场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交易,力争获得部分替代补贴的收入。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新项目的开发。由于优质风能、太阳能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域有限,同时发电和上网能力也受到本地消纳能力以及当地电网输送容量制约,针对风能、太阳能资源优越,当地消纳能力充分,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优质风电或太阳能发电项目,公司面临同行业公司的激烈竞争,获取优质项目资源的难度不断增加。
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继续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设备质量风险
设备质量对项目发电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设备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电力生产秩序不良甚至停滞,都将对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特别是发生涉及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遗留下的质量问题,还将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公司在设备采购时会与设备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期,并就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指标和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公司注重生产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内组织人员学习业务技能并督促厂家开展维保工作,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后即可接收风机维保工作,进行自主运维,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运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6、自然资源变动风险
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由此,新能源发电企业存在经营业绩随风资源、光照资源等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自然资源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将一方面在项目投资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保障项目运营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公司项目的资源禀赋优势。
7、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地区,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进而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设备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公司已投产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福建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省外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黑龙江省等风资源较好地区。福建省近海风能整体优于陆上地区,海上风电资源处于全国前列。公司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莆田平海湾,一、二期总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公司风电装机规模的32.62%。显著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专业化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公司运营管理16个风场、1个光伏电站和1个生物质发电厂,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通过持续的自我挖掘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技术、管理团队。凭借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公司项目常年保持良好的运营效率。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390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885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81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1237小时。
3、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承担福建省内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角色,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2023年7月,在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中,投资集团中选长乐外海J区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投资集团与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选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装机容量30万千瓦)。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投资集团在中闽能源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在闽投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等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
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在福建省内争取资源配置,一方面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良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投资机会,并积极开拓生物质发电项目领域的投资。公司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与资产并购,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近几年,得益于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金获取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0
False
SH600163
中闽能源
/stock/business/sh600163/
/stock/business/sh600163/